http://www.malaysiakini.com/letters/130752
2010年5月3日 凌晨12.00
配合5月3日“世界新闻自由日”,马大华文学会全体同仁,呼吁我国政府保障国内媒体人的报道权,并且不干预媒体的运作,还新闻媒体一个自由的空间。
针对国内近期所发生的一连串政治干预媒体事件,其中包括国营电视台(RTM)《前线视窗》节目的巴贡水坝专题的腰斩及Ntv7《非谈不可》受到“三不”(即不准谈论政治、不准邀请在野党人士,和不准谈论乌雪补选)的钳制,我们要求新闻、通讯与文化部给予民众一个交待。知情权是公民和社会组织的政治权利、也是人民参与社会的基本人权。资讯自由权能保障公民知悉和获取正确和充足的资讯,身为纳税人,人民理应有权利获得充足与完整的资讯,监督政府的施政,以建立更透明的行政体系。
马大华文学会也促请政府检讨废除或重新制订所有违反言论自由及资讯权的法律。《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1948年煽动法令》等不合理的媒体法律及媒体拥有权,已经严重导致媒体工作者被迫限制报道尺度,更形成了报喜不报忧的局面。无疆界记者组织(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的2009年度全球新闻自由指数报告也显示,尽管大马的新闻自由排名较2008年上升一级,在全球各地排名131名,但我们的新闻自由指数却持续下滑,在0分为表现最好,100分为最糟糕的评量表上,我国的分数已从39.50下跌成44.25,这显示了国内的新闻自由仍然停滞不前。因此,政府决不能因为排名的上升而沾沾自喜,反之应该自我鞭策,深入探讨,解决国内新闻自由的窘境。
马大华文学会也希望身为民主第四权的媒体能够坚守自己的岗位,秉持着负责、公平、据实报道、廉正、无歧视的新闻工作原则经营,并以中立且不含歧视的字眼报道新闻,而非沦为某些政党的传声筒。我们希望媒体能以公众利益为依归,不应扮演奉承及粉刷太平的角色,而是启迪民智、监督执政机关、揭发不公不义的人与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