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19, 2009

呼吁法庭撤销ISA 7定罪联署文告

http://www.malaysiakini.com/letters/106844 19.06.2009

十学生组织吁法庭撤销ISA 7定罪
理科大学华文学会等 | 6月19日 傍晚5点05分

我们学生组织针对吉隆坡推事庭于6月18日的“内安法令7”案作出的判决极为不满。这个沉重的判决直接又有力地向人民表示“不能集会”。我们感叹国家的民主程度又倒退了。

世界人权宣言的第19及20条列明人人享有自由发表立场,以及举行和平集会的权利。联邦宪法也给予国民集会与言论自由的基本权利,这件案件的推事却无视世界人权宣言,更加无视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的权利。

“ 这一个判决对马来西亚民主是个很严重的打击,人民尤其是学生看到了如此严重的刑罚,以后还敢和平示威,对不合理的事情表达不满吗?若是以后遇到了不满政府 的事情,该如何申述?和平跟他们内部协调又没有结果,内安法令至今还是继续肆虐人民的言论自由,走出街头却又给法庭判罪。马来西亚人民还能有什么有效的方 法对政府提出不满的意见吗?”

这一批学生只是不满恶名昭彰的“内安法令”,想要透过和平,不会损害公众利益的集会来要求政府废除内安法令。若这是一个民主,尊重人权的政府,那么政府就不应该否决人民进行和平集会的权利。

这 一批学生由于涉嫌参与非法集会,而被带到法庭审讯。在审讯过程中,校方却选择了使用大专法令控告他们,并下判他们停学。我国宪法阐明无罪推定论,就是在法 庭提出证据证明嫌犯有罪之前,嫌犯是无罪的。但是大专法令却违反了这种人权,直接判决他们停学。结果他们直到现在还没拿到文凭,只能凭着中学的文凭找工, 拿着微薄的薪水过活。

这个案件可能还会成为往后案件的借鉴。最近我国频频发生的和平集会大逮捕,最后都是无罪释放。但是今天这个案件将会令到往后的和平集会者受到更大的打压,并随时被判罪。

最后,我们要求法庭能够撤销他们的罪状,还他们一个清白,同时也还给人民言论自由与集会自由的权利。更加重要的,政府应该立刻废除大专法令以及内安法令一切违反人权之不合理条文,以建立一个更加民主的马来西亚。

联署组织包括:

理科大学华文学会
博大前进阵线
北大前进阵线
工大华裔学生理事会
北大华文学会
马大华文学会
博大华文学会
理大前进阵线
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
全国大专联谊会(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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