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25, 2009

严厉谴责警方滥权,擅闯搜查及没收私人物品

http://www2.orientaldaily.com.my/read//2sjy06oy0foy98U10dC25zGW2M4W5HWg 24.05.2009

警搜查没收物品 4学生团责侵权


(吉隆坡24日讯)4个学生团体严厉谴责警方周六傍晚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闯进八打零再也的民主行动党总部搜查与没收黄隆汉的私人物品。此举无疑是侵犯了个人的隐私,也是属于不合法的搜查行动。


他们呼吁警方立即退还所有被没收的物品,停止侵犯任何人的隐私,还人权一个公平的定位。


这4个联署的学生团体包括全国大专联谊会(全联)、北方大学华文学会、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及博特拉大学华文学会。


他们发文告指出,依据《1948年煽动法令》第8(2)条款,警方须得到推事庭发出搜查令才可入屋搜查,除非警方认为重要证据或被破坏,才可豁免上述程序。但警方与昨晚的搜查行动中即无法出示搜查令,更不能正确说明究竟援引了哪条法令的情况下,就擅自闯入私人地方搜查并没收黄隆汉的私人物品。


人权已受威胁


他说,警方此举已经严重侵犯了宪法所赋予的基本公民人权,也就是拥有个人隐私的权利。而且,就算警方终止了这次的搜查行动,也难保相同的事情不会再发生到其他人的身上。也许,下一个黄隆汉也将在不久后出现。在这样的情况下,所有马来西亚公民地位的基本人权也已经受到威胁。试问这还算是个民主的社会吗?


他们希望执法人员可以肃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坚守法律的初衷与原则。警方应该停止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擅自上门搜查及没收他人的私人物品。最起码,也必须让当事人清楚知道自己是在哪一条法令的援引下遭到搜查,而不是滥用警方的权利而擅自展开搜查行动。


他们希望在民主的体制之下,政党与政党之间可以达到相互尊重,两线制得以健全发展。这样,也不会违背了首相纳吉与打造的“一个马来西亚”的愿景。


附注 : 发起人 - 马大华文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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